(七)考试违纪违规人员信息和处理意见于考试结束10个工作日后在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网站(www.rsj.sh.gov.cn/spta.shtml)“违纪处理”栏目公示。
考试结束后还将采用技术手段进行雷同答卷的甄别和认定,对认定为雷同答卷的,按规定给予成绩无效处理,涉及违纪作弊的按相关条款追加处理。考生有义务妥善保护好自己的考试试卷和答题信息、不被他人抄袭,若有答卷雷同,双方均取消考试成绩。
其他相关事项
(一)结合本市疫情防控形势,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网站(www.rsj.sh.gov.cn/spta.shtml)将在考前三周左右发布考试实施具体防控要求,考生务必及时关注并遵照执行,如有违反,责任自负。
(二)港澳台居民参加考试问题
1、根据《关于做好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举行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号)和《关于促进两岸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国台办〔2018〕1号),对符合文件规定报考条件的港澳台居民,均可报名参加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
2、港澳台居民在报考时,应根据报名条件规定,提交本人身份证明(香港、澳门特区护照/身份证明、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相应专业学历或学位证书(境外学历学位还需提供学历学位认证报告),以及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的证明。
(三)考生须知
1、考生须仔细阅读“2020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考生注意事项”(点击阅读原文,详见附件3),按照要求报名和参加考试。
2、作图题草稿纸为A2草图纸(半透明的拷贝纸或薄硫酸纸),按每科目每位考生4张准备,根据考生实际需要下发,考后收回。考生也可自备空白草图纸、坐标纸参加考试,考试结束时须交监考老师收回,不得带离考场。
(四)成绩查询及证书领取
考生可于2021年1月通过报名网站(www.cpta.com.cn)进行成绩查询。考试成绩单不另行发放,考生如有需要,请于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30天内自行下载打印。
合格证书领取时间一般为考试合格标准发布后四个月左右,届时请关注考试院网站(www.rsj.sh.gov.cn/spta.shtml)领证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