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建许公告字〔2020〕138号
按照《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3号)、《关于开展二级建造师注册工作的通知》(晋建审字〔2007〕473号)和《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二级建造师注册审查工作的通知》(晋建办综函〔2015〕719号)的规定,根据有关部门上报的审查结果,经审核,准予史晓威等122人二级建造师初始注册申请,准予薛政卿等12人二级建造师增项注册申请,准予高巍等115人重新注册申请,准予王志刚等108人注销注册申请,准予陈旭等13人注册证书遗失补办申请,陈旭等13人原注册证书失效,特此公告。
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0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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