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分包和挂靠、违法发包(主语都是建设单位)的界定。
24 施工单位不良行为记录的认定标准
资质不良(大部分跟证书有关)、承揽不良(揽活手段和到手后干活态度)、质量不良、安全不良。
25 竣工日期
对实际竣工日期有争议的:
(1)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的,以竣工验收合格之日为竣工日期;
(2)承包人已经提交竣工验收报告,发包人拖延验收的,以承包人提交验收报告之日为竣工日期;
(3)建设工程未经竣工验收,发包人擅自使用的,以转移占有建设工程之日为竣工日期。
26 工程价款的支付
黑白合同纠纷(备案的中标合同),欠付工程款的利息支付、垫资(有约从约,资无约当欠款,息无约息过高,不支持)、承包人工程价款的优先受偿权(排序、范围、期限)。
27 建设工程赔偿损失的规定
承担赔偿损失责任的构成要件,赔偿损失的限制(采取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
28 无效合同、效力待定合同、可撤销合同
每年必考,无效合同的特征及类型(欺诈胁迫+损国利)、无效合同的法律后果、无效施工合同的工程款结算,效力待定合同(三种,1个月内追认),可撤销合同的种类(重大误解、显失公平、欺诈胁迫、趁人之危)、合同撤销权的行使(1年内)。
29 合同的转让和终止
权利的转让—通知债务人,义务的转让—经债权人同意,合同权利义务终止的情形,施工合同的解除(发包人、承包人)。
30 劳动合同订立的规定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试用期。
31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每年必考,劳动者立即解除 —“有危险”,劳动者提前30天预告解除—“权益被侵犯,单位有错”;用人单位立即解除 —“劳动者严重过错”,用人单位提前30天或多付1月工资预告解除 —“非劳动者的错,客观条件用不了”;用人单位不得解除 — 劳动者“有病有孕快退休15+5”。
32 劳动保护的规定
女职工的特殊保护(一般/特殊),未成年工的特殊保护[16,18)。
33 劳动争议的解决
劳动争议的范围(不属于的注意区分)、解决方式(调解、仲裁,委员会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