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规50条重要知识点
1 法的形式和效力层级
法人应当具备的条件;法人分为营利法人、非营利法人
署名特点:行政法规(条例)、部门规章(规定办法实施细则);
制定部门:法律—全国人大+常委会、行政法规—国务院;法律>法规>规章。
2 法人制度
法人应当具备的条件;法人分为营利法人、非营利法人和特别法人三大类;项目经理部行为的法律后果由企业法人承担。
3 建设工程代理行为及其法律关系
委托代理的终止的情形(代理人或者被代理人死亡)、无权代理/表见代理、连带责任(4选2-被代理人、代理人、相对人、行为人)。
4 用益物权
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地役权。
5 建设用地使用权和地役权
何时设立、是否要登记、变动。
6 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消灭和保护
不动产—登记;动产—交付;不动产物权的合同—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7 债权制度
概念、四大产生根据(合同、侵权、无因管理、不当得利)、区分债权人和债务人。
8 商标权、专利权、著作权
有效期及起算,续展注册,保护对象,单位/职务/委托作品。
9 保证
保证合同,保证方式,保证责任。
10 抵押和质押
概念的区分,抵押物(不得抵押及可以抵押的财产),质押分类,可以质押的权利—票单券股,知识产权。
11 留置和定金
因保管合同、运输合同、加工承揽合同发生的债权,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留置权。定金合同从实际交付定金之日起生效。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
12 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刑事责任
责任承担方式的内容区分、四大罪(关键词定罪名)—1死3伤100万。
13 施工许可制度
施工许可证申请主体和条件(7有加消防)